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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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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本文主要介绍了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劳动仲裁机构在受理劳动争议时,需要根据一定的条件、程序和限制来判断是否予以受理。本文详细列举了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,并对每一种情形进行了解释和分析,以便读者对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相关规定有一个全面的了解。

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

一、缺乏管辖权

1.1 劳动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

劳动仲裁机构只能受理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争议,包括劳动合同争议、工资福利争议等。如果争议与劳动关系无关,劳动仲裁机构就无法受理。例如,争议涉及商业合同、知识产权等非劳动关系的事项。

1.2 已经过期的争议
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劳动争议一般需要在一定的时效内提起仲裁。如果争议已经超过了规定的时效,劳动仲裁机构就无法受理。时效的计算一般以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,超过时效的争议将被认定为已经过期。

二、不具备受理条件

2.1 争议当事人不符合法定资格

劳动仲裁机构只受理符合法定资格的当事人的申请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只有与劳动关系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、用人单位和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才具备申请劳动仲裁的资格。如果申请人不符合这些资格要求,劳动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。

2.2 争议不属于劳动仲裁机构受理范围

劳动仲裁机构只受理一般劳动争议,不受理特殊的劳动争议。例如,涉及劳动关系中的犯罪行为、劳动争议与刑事案件有关的,劳动仲裁机构就无法受理。

三、程序和限制

3.1 未经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调解的
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劳动争议发生后,当事人应首先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。如果当事人未经调解机构调解,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,劳动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。

3.2 没有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材料

劳动仲裁机构在受理劳动争议时,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。如果当事人未能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材料,劳动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。

3.3 超过法定期限的申请
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劳动争议一般需要在一定的时限内申请仲裁。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限后才申请仲裁,劳动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。

综上所述,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主要包括缺乏管辖权、不具备受理条件以及程序和限制等方面。了解这些情形对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和劳动仲裁机构都具有重要意义,可以避免争议的无效仲裁和浪费资源。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应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,仔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,确保自己的申请符合受理条件,以提高劳动仲裁机构受理申请的成功率。同时,劳动仲裁机构也应加强对申请的审查和评估,确保受理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。只有在双方共同遵守规定并尊重法律的前提下,劳动争议的解决才能更加公正和合理。